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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马书》注释正文 第十二章


来源:福音中国 作者:吴涤申译

提要:上帝的慈悲是要感动我们讨上帝喜悦 3.不要看自己过与所当看的 6.各人要守住自己的职分 9.我们要有爱心,并负有许多其他责任 19.不可自己伸冤。

1 所以弟兄们,我以上帝的慈悲劝你们,将身体献上,当作活祭,是圣洁的,是上帝所喜悦的;你们如此事奉乃是理所当然的。

“所以”。这里联系到上述上帝包容一切怜恤,也可能联系到以罗11:32—36为 高潮的前面的整个论述。信徒既然在基督里因信称义,被接纳为上帝的儿女,恢复了被眷爱和信任的地位,就当过圣洁的生活,与他新的身体相符。保罗在这里表 明,因信称义,靠恩得救的道理并不鼓励违背律法,忽视上帝的诫命。反之,称义而追求成圣的信徒会更加乐意顺从,使“律法的义”成就在他身上(罗8:4) 他怀着感激爱主之情,更加热切地理解和实行“上帝的良善,纯全,可喜悦的旨意”(罗12:2)。

“慈悲”。表示最温柔的怜悯(见林后1:3),语气比罗11:31的“怜悯”更强。保罗以主最温柔的怜悯作为顺从祂的理由。上帝已显示这么大的怜恤,让祂儿子为罪人舍命,宽恕他们的悖逆,他们应当献身给祂。

“劝你们”。保罗现在转而论述因信称义道理的实际应用,就是他在罗1---11章所详细解释的。因信称义不单指罪的赦免,而且指过新的生活。它既包括称义,也包括成圣;既包括与上帝和好,也包括生命的改变。上帝的旨意是要使罪人得到完全的恢复,以便适合在祂面前生活。

“将身体献上”。参路2:22;弗5:27;西1:28。保罗首先呼吁基督徒把身体献给上帝,然后呼吁他们奉献心智和属灵方面的机能(2节)。真正的成圣是要奉献整个灵,智和体(帖前5:23)。要在灵,智,体方面得到均衡的发展,直到完全恢复原先被造时上帝的形象(西3:10)。

心 灵的状况在很大的程度上取决与身体的状况,所以要把体力保持在最健康和富有活力的状态。凡是妨碍体力的任何有害的行为和自私的放纵都会妨碍我们心灵和心智 的发展。人类的仇敌深知这个道理,就发明种种试探败坏和削弱人的身体。保罗深知其恶行的后果,就设法让弟兄们摆脱败坏的行为(见罗1:24,26,27;6:19;西3:5,7),帮助新悔改的人过圣洁的生活(见林前5:1,9;6:18;11:21;林后12:21)。所以他呼吁他们把“肢体”献给上帝,作“义的器具”(罗6:13,参林前6:15,19;7:34)。基督徒的身体应当服从理智,而理智则要服从上帝的管理。“经上帝的恩典圣化了的理智的力量,务要在生活中作主”(《先知与君王》489页)。只有这样,信徒才适合‘理所当然的’侍奉上帝(见下面的解释)。

“当作活祭”。旧约仪文制度中的祭牲来自宰杀的动物。基督教的祭则来自活人。基督徒要将自己的身心一切献上侍奉上帝。

“是圣洁的”。犹太人是不可以用跛脚,瞎眼或有残疾的动物来献祭的(利1:3,10;3:1;22:20;申15:21;17:1;玛1:8)。一切祭牲均须仔细检查。如有任何缺点,就不得使用。同样,基督徒也要将身体的最佳状况献上。他们的一切机能均须保持圣洁,否则他们的奉献不会被上帝所悦纳。

这样的要求并不武断。上帝对于信徒的旨意是要他们完全的恢复。不单他们的智力和灵力,连他们的体力都须经过洁净和加强。所以凡凭着信心服从上帝救法的人,应当高高兴兴地服从祂有关身体健康的命令,把它当作非常重要的事情,否则就会妨碍上帝的工作。

“是上帝所喜悦的”。(见腓4:18,西3:20;多2:9)。上帝爱世人,甚至将独生子赐下拯救罪人。当人转离自我毁灭的习惯,完全献身于祂时,祂会非常高兴。因为这样做,他们就能让上帝成全祂救我们的慈爱旨意,使他们恢复到他们被造时的完美状况。

“乃是理所当然的”。意为“合理的”,“属灵的”,“合乎逻辑的”。该词还用在彼前2:2节,意为“属灵的”。

“侍奉”,该词有礼拜的含义,见来9:1;罗9:4。英译本可能被理解为恰当的事奉,合理的敬拜。但在希腊文中,这是指涉及心灵和理智的侍奉,有别于外表形式上的侍奉。基督徒献身过圣洁的生活就是一种属灵的侍奉。他不再献动物为祭,而是把自己献上,作为一种宗教的责任。彼得曾描述信徒为“圣洁的祭司”,“被建造成为灵宫,……藉着耶稣基督奉献上帝所喜悦的灵祭”(彼前2:5;参证三162页)

本节强调了健康生活的原则。信徒从事属灵的侍奉,是要藉着把圣洁健康的身体,连同心灵奉献给上帝。因为只有这样,他才能让自己的一切服从上帝的旨意,以便在他身上完全恢复上帝的形象。把我们的身体机能保持在最佳状态,是我们的宗教职责。因为基督徒要在身体上荣耀上帝(林前6;20;参林前10:31),体现上帝救人的恩典,以更多的精力投入传扬福音的工作。巴比伦的宫廷就曾从但以理及其同伴身上看到“上帝的良善和基督之爱的例证”(《先知与君王》489页)。他们纯洁的生活以及他们在灵,智,体方面出色的发展,证明了上帝愿意为那些献身遵行祂旨意的人所能成就的事,见但1:12,18。

2 不要效法这个世界,只要心意更新而变化,叫你们察验何为上帝的善良、纯全、可喜悦的旨意。

“效法”,既学别人的样子,见彼前2:14节。

“世界”。原文意为“世代”(见太13:39;24:3注)。故“今世之子”(路16:8;20:34)可以译为“这个世代之子”,基督徒不可仿效时尚,如同以前随从肉体的日子(罗8;12)。反之,他必须因心意更新而完全地改变。

“心意更新”。在悔改以前,人的理智,即辨别是非的能力,是受肉体的冲动所支配的。他的心称之为“欲心”(西2:18)。但悔改时,心灵就处在上帝之灵的影响之下。于是我们有了“基督的心”(林前2:13—16)。“我就赐给你们一个新心,意思是我将新的灵赐给你”(怀爱伦,《评论与通风》1913.12.18)。提多书3:5把肉体中旧生命的死亡和圣灵里新生命的开始,描述为“重生的洗和圣灵的更新”。信徒在悔改重生时,这种更新变化就开始了,并要继续进行,“在知识上”(西3:10)“肉心却一天新似一天”(林后4:16)。正如内心藉着圣灵的能力而改变,外表的生活也在不断地变化。内心的圣洁会表现在更加圣洁的生活方式上,因为基督的品格越来越完美地再现于信徒身上(见《王路》69页)

“变化”。在太17:2;可9:2中,该词用来描述基督的改变形象。在林后3:18中,该词指信徒变成基督的形象。保罗是在说,基督徒不要效仿转瞬即逝的世俗时尚,而要追求内心深处的改变。成圣既包括在外面摆脱这个世代一切不圣洁的习俗,也包括信徒内心的变化。新约别处把这种变化说成“重生”(约3:3),“复活”(罗6:4,11,13),“新造”(林后5:17;加6:15)。

“察验”。含有考察和接受之意。包括判断什么是上帝的旨意,并予以接受和实行两方面的过程(参罗2:18;弗5:10;腓1:10)。信徒藉着心意更新得以明白上帝要他做的事。他受到启迪能在邪恶世代所呈现缤纷复杂的途径中间进行选择。他不再有肉心,而是有基督的心,所以乐意遵行上帝的旨意,能识别和理解真理(约7:17)。只有圣灵所更新的心才能正确解释上帝的话。只有蒙赐圣经的圣灵所启发,才能明白圣经(见约16:13,14;林前2:10,11;《善恶之争》297页)。

“何为上帝的良善”。第二节后半部分可以译为:“可以考察并接受上帝的旨意,以及何为良善,完美,和蒙悦纳的”。钦定本着重刻划上帝的秉性,其他译本则描述祂旨意的内容。他们在意义上相差不大。

3 我凭着所赐我的恩对你们各人说:不要看自己过于所当看的,要照着上帝所分给各人信心的大小,看得合乎中道。

“我凭着所赐给我的恩”。保罗凭着担任使徒的资格宣讲上帝的旨意(见罗1:5;15:15,16;林前3:10;15:10;加2:9;弗3:2,7,8)。

“对你们各人”:保罗用这句话强调他是对罗马教会每一个成员说话,不论职务多高,影响有多大。也许保罗担心罗马的基督徒落入了哥林多很多信徒一样的属灵骄傲的境地(见林前1-5章,林后10:13)。保罗是在哥林多写《罗马书》的。

“说”。保罗现在叙说心灵获得更新和启迪的实际效果。他先讲到献身和信徒所应有的谦虚和清醒。要正确使用属灵的恩赐促进教会统一的建设。

“不要看自己过于所当看的”。保罗警告人不要对自己估计太高。一个人既要了解自己的强处,也要知道自己的弱点,这样他就不会擅自去做上帝没有让他做的事情。(《传道良助》319页,618页)

“按着上帝所分给各人信心的大小”。这 是各人衡量自己真正的标准。未经更新而属于肉体的人会用世俗的标准,按照财富,地位和学问来衡量自己。他总是想把自己表现得高过自己的真实状况。但当人有 了信心,心灵得到更新以后,信徒就有了识别的能力,了解了自己天赋的实际程度。信心使他有了衡量的新标准,使他据此对自己才能的性质和范围作出准确的判 断。他不会估计过高。他认识到自己的信心越大,属灵的影响力就越大。但这不会给他骄傲提供机会。因为他的信心越大,就越深刻地认识到自己需要完全依靠上 帝。

“看得合乎中道”。就是客观,恰如其份的看法。骄傲的心是不可能看得合乎中道的。顺服上帝,心灵更新的直接效果就是谦卑。献身的信徒会认识到,他所拥有的一切属灵恩赐都是出于上帝的恩典,所以他不会对自己作出不恰当的估计。基督徒会以受过启迪的识别力和冷静的判断力评估自己。

4 正如我们一个身子上有好些肢体,肢体也不都是一样的用处。

“一个身子”。基督徒为什么要谦卑和具有良好判断力的原因是:教会像人的身体一样,是由功能各异的许多肢体组成的。这些功能都是必要和重要的,但并非所有的机能都得到同样的光彩。整个团体的健康和进步有赖于仁爱,合作和互相尊重的精神,每一个人都克尽职守。林前12:12---27充分论述了这个肢体的比喻。

“用处”。即“功能”,“行为方式”。

5 我们这许多人,在基督里成为一身,互相联络作肢体,也是如此。

“在基督里成为一身”。正如人体是由许多肢体构成,众多的基督徒也在基督里成为一体。是基督把整个信徒的团体组织和联合起来的。保罗把基督比作身体的头,所有的肢体都服从祂(弗1:22;4:15,16;西1:18)。基督教会的团结意味着信徒的互相信赖。他们都是属于一个身体,同时他们又彼此相依。保罗就这样要信徒们全力合作,各司其职,共谋教会的福利。

6 按我们所得的恩赐,各有不同。或说预言,就当照着信心的程度说预言,

“按我们所得的恩赐”。(见罗1:11;5:15,16;6:23;11:29;林前7:7;12:4,9,28)。这些恩赐是圣灵赐给信徒的特殊能力,来为教会服务的。这些看上去与生俱来的才能实为圣灵所赐予,增强和洁净的。这些属灵的恩赐是按照上帝的旨意授予的。领受的人没有理由骄傲。他们力量和影响的增加不在于他们自己。

“各有不同”。保罗按照所得的恩赐,被任命为使徒(见罗12:3)。其他的信徒也按照所得的恩赐被任命为先知,教师,行神迹的,医病的等(林前12;28)。根据上帝的恩典,基督教会的成员被授予各种属灵的能力,以满足弟兄姐妹的不同需要,把福音传给各国各方各民。保罗在林前12章详细论述这个话题(见该处注释)。

“或说预言”。在圣经中指受圣灵感动说话,不限于预言将来的事。先知可以说到过去,现在和将来的事(见结7:1;路1:76,77;徒15;32;林前14:13,24,25)。

“照着信心的程度”。“程度”一词仅在新约此处出现。在希腊之中,这是一个数学术语。这句话与第三节中“照着上帝所分给各人信心的大小”相对应。一个基督徒心意更新(2节),有了适宜的判断力(三节)以后,就会恰如其份地评估自己的能力,虚心而积极地用这些才能为上帝服务。上帝赐予这些恩赐正是为此用的(见罗12:3注释)。

7 或作执事,就当专一执事;或作教导的,就当专一教导;

“执事”。该词在新约中所指基督教会中所有的服务工作(见徒1:17,25;20:24;21:19;罗11:13;林前12:5;林后3:8,9;4:1;5:18;6:3;11:8;弗4:12;提前1:12;提后4:5,11)。有时特指供应物资,照顾肉身需要(徒6:1;11:29译为“供给”;徒12:25;罗15:31;林前16:15;林后8:4;9:1,12,13)。

在本文中保罗讲到各种特别的恩赐,把作执事的同说预言,作教导,作劝化的区别开来,就说明该词特指今世日常事务上的服务,如供应穷人,病人和外人的需要。

“就当”。蒙召作执事的,应当全心投入。不可轻看照料教会物质需要的工作。它同说预言是一样重要的。在使徒的时代,只有“被圣灵充满,智慧充足的人”才能从事“天天的供给”(徒6:1。3)。可见这项工作在属灵上是多么重要。

“或作教导的”。在林前12:28中,教师排在使徒和先知之后。他的工作是讲授,教导,宣扬上帝所启示的真理,并将之运用于生活之中。他的特长是思维敏捷,擅于讲解。亚波罗就是因这些特长而大有能力(见徒18:24—28)。蒙上帝恩召担任教师的人不可抱怨自己当不上使徒和先知。也不可觉得自己的工作不够体面,不够重要。根据上帝对于教会的旨意,上帝的灵安排每一位信徒担任最适合于他的工作。所以,信靠基督领导教会的基督徒教师,要全心投入教学工作。保罗还对提摩太说过(提前5:17),传道教导人的长老,“配受加倍的敬奉”。

8 或作劝化的,就当专一劝化;施舍的,就当诚实;治理的,就当殷勤;怜悯人的,就当甘心。

“作劝化的”。即“劝勉”,“鼓励”,“安慰”。(参罗15:5;林后8:4;腓2:1)。教导主要针对思维,劝化则主要针对心灵。有些人特别能鼓励人行动,并在人痛苦时安慰他。应当谦卑而认真地运用这一恩赐。见太5:4注。

“施舍的”。指“奉献”,“分享”人的财物(参路3:11;弗4:28)。保罗现在从专职的恩赐转向其他较为普通的恩赐。早期有许多信徒因接受基督教而陷于贫困,需要同道的慷慨支援(见徒2:44,45;罗15:26;林前16:1;加2:10)。

“诚实“。指“真诚”,“单纯”。哟时指“慷慨”(见林后8:2;9:11,13)。施舍财产给别人应当抱着单纯而不是复杂的动机来做(参弗6:5,西3:22)。不可以有炫耀和自私的目的。这种诚实和慷慨也是圣灵的恩赐。正确使用财富,需要有圣灵的引导(见太6:3;19:21)

“治理”。即“排在前面的”。该词在新约中指任何处在有权力有影响的位置上的人,不论是在教会中(帖前5:12;提前5:17),还是在家中(提前3:4,5,12),这是一种“治理事的”恩赐。

“殷勤”。该词在其他地方还译作“急忙”(可6:25;路1:39),“殷勤”(林后7:11;8:16)。担任领导的人需要精力和热情。这些优点是圣灵的恩赐。得到这些优点的基督徒应当全心投入指定给他的工作。

“怜悯的人”。在这一系列的恩赐中间,保罗显然对施舍财物和善举作了区分。他在这里可能特指怜悯人的种种方式,如“看顾在患难中的孤儿寡妇”(雅1:27),“医好伤心的人”(赛61:1,参路4:18),探访有病和在监狱中的人(太25:36,39,44)。

“甘心”。该词原文新约中仅在此出现。不过其形容词形式出现在林后9:7“捐得乐意的人,是上帝所喜爱的”。不管他是安慰伤心的人,还是帮助受苦的人,“怜悯人的”人都应该表显出他是甘心乐意这样做的。高兴而做的善行要比勉强而做可贵得多。耶稣经常被受苦软弱的人所包围,但祂总表显出温柔,仁慈和欢快(见《福山宝训》24页)。

务要以正确的精神,抱着服务于全体人类共同利益的宗旨,发扬保罗所列举的各种恩赐。基督徒不可轻看主所分派他的任何职务。应当忠心履行上帝赋予他人生的职责,以此为他的目标和喜乐。

9 爱人不可虚假;恶要厌恶,善要亲近。

“爱人”。(见太5:44;林前13:1注)。保罗讨论了正确运用各种特殊恩赐的问题以后,接着指教信徒运用最大的恩赐和一切真基督教的基本原则----爱。正如同在林前12和13章里一样,保罗用爱来总结有关属灵的讨论。

“不可虚假”。即“不虚伪”,“真诚”。只有“不喜欢不义,只喜欢真理”的爱才是真正的爱(林前13:6)。

“厌恶”。 该词原文新约中仅在此出现,意为讨厌某物而离开它。真正的爱决不包庇他人的恶,不管他是多么亲近。爱的目标始终是主持正义,与邪恶作斗争。以利对于悖逆儿 子的爱缺乏这种真诚性。如果他的爱是真诚的。就会纠正儿子的罪恶倾向。但是圣经记录了盲目溺爱,而非真爱的不幸后果(见利10:1,2;《先祖与先知》361页;撒上3:13;4:11,18---22;《先祖与先知》575---579)。

“亲近”,即接近(见太19:5;徒8:29)。

10 爱弟兄,要彼此亲热;恭敬人,要彼此推让。

“爱弟兄”。该词表述基督教会成员之间的亲密关系(见该词用与帖前4:9;来13:1;彼前1:22;彼后1:7)。保罗的意思是,信徒对弟兄的爱,应有一种亲人之间特别温暖的感情。

“彼此亲热”。该词表达亲人之间非常温暖的爱。正好用来描述基督教会里的弟兄情谊。信徒们应当彼此亲热,就象同胞的兄弟姐妹(参可3:35)。

“推让”。希腊原文意为“走在前面为领导”。恭敬人,要彼此推让。有好几种解释。如“互相争着尊敬别人”,“急于互相尊敬”等。腓2:3有类似的论述,有助于这节经文的正确解释。“要存心歉、谦卑,各人看别人比自己强”。真正爱心的结果是不求自己的荣耀和地位,而是甘心尊重别人。凡以真爱为动机的基督徒必乐意尊重别人,而不是受别人尊重。没有人为自己图得荣誉,人人都乐于对同道表现恭敬。

11 殷勤不可懒惰。要心里火热,常常服事主。

“懒惰”。该词在七十士译本的箴言中经常出现(见箴20:4章)。在主耶稣论才干的比喻中,这个词用来指恶仆人(太25:26)。

“殷勤”。见本章8节。保罗在这里不是指世俗的事务,而是属灵的热情和活力。基督徒不可时冷时热,而当全心全意事奉上帝(西3:23)。这种恒久的热情是基督徒真爱的结果,因为是基督的爱激励着祂的门徒(林后5:13,14)。在上帝的国里,没有懒汉的位置(见《给传道人的证言》183,184页)。他们缺乏热情,表明他们自私和没有爱。他们没有受到基督之爱和牺牲的充分感召,全力以赴地与主一同从罪恶的狂澜中拯救罪人。

“心里”。 保罗这里可能指圣灵感动之下的心。勤劳献身的信徒会感到履行基督徒的职责,不是一件枯燥乏味的苦差使,而是一件令人高兴,充满活力的事情。他心里火热,急 于要到任何可以行善的地方去。他效法基督,深爱堕落的人类,从服务同胞中得到最大的满足。他象主一样,获得别人所“不知道的”供养,因为他的食物就是遵行 差他来者的旨意,“作成他的工”(约4:32---34)。

“火热”。原文意为“煮沸”。徒18:25说亚波罗“心理火热”。热心的基督徒始终对上帝的圣工保持高度的兴趣。他的热心使他在众人面前极有能力(徒18:25,28),并从上帝那里获得力量。使徒约翰是一个“大有能力的传道人,热心而且极其诚恳,……他教训中所表现出的热枕,使他能接近各色各样的人”《使徒行述》546页。

“服侍主”。信徒若认识到,不论他从事什么服务工作,他都使“给主作的,不是给人作的”(西3:23,24;参弗6:5---8)。他心中自然就产生了热情。

12 在指望中要喜乐,在患难中要忍耐,祷告要恒切。

“在指望中要喜乐”。本节三条劝戒言简意赅。保罗在本章8节中提出要“甘心”。在罗5:2中他讲到“欢欢喜喜盼望上帝的荣耀”。罗8:20---25解释了作为欢乐理由的基督徒的盼望。这种盼望能使基督徒透过眼前的黑暗和困难看到那看不见的永恒事物(林后4:17,18)。林前13:7指出,盼望象其他许多基督徒的美德一样,来源于爱心这个基本的美德。爱是“凡是盼望”。

“忍耐”(见罗5:3注)。 前一节所说的热心不久遭遇反对和困难。但基督徒面前有上帝荣耀的盼望,所以他既不埋怨上帝,也不怨恨迫害他的人。尽管有种种试炼,他仍坚守岗位。基督就是 这种忍耐的完美范例。祂在更困难的环境下,忍受的痛苦远超过祂的门徒日后所经受的。在保罗所处的教会困难时期,特别需要忍耐的美德。使徒切身体会到为基督 的缘故所要遭遇的苦难是很严厉的(见罗8:35;林后1:4;帖前1:6;3:3—7;帖后1:4---6)。林前13:7也指出了爱心和忍耐的联系。爱是“凡是忍耐”。

“恒切”。即“坚持不懈”。该词在别处译为“伺候”(可3:9;徒10:7)

“特管”。(罗13:6)。基督徒只有不断地与上帝交往,才有力量和勇气忍受他必经的苦难(见徒1:14;6:4;西4:2)。要经常思念上面的事(西3:2)。要以上帝的旨意和荣耀为权衡每一举动和愿望,这样就能在挑衅和反对面前保持忍耐。上帝还会赐圣灵给那些恒切盼望祂同在的人(见约16:23,24;徒1:14;2:4)。圣灵则带来“爱”(参罗12:9),“喜乐”(罗12:12)“忍耐”,和“节制”,即“自制”(加5:22,23)。

13 圣徒缺乏要帮补;客要一味的款待。

“圣徒”。“信徒一家的人”,应受到特别的关照(加6:10)。

“帮补”,原意为“参予”,“分享”。参该词原文用于罗15:27;腓4:15;提前5:22;来13:16;彼前4:13。保罗的意思是,基督徒应当体谅同道的困难,把他们的缺乏当成自己的缺乏,并乐意帮助不幸的人。这不仅仅是一种补助,而是爱心原则的具体应用(罗12:9)。保罗曾身体力行,时常筹款帮助困难的信徒(见罗15:25,26;林前16:1;林后8:1---7;9:2—5;加2:10)。

“一味地”。原文意为“追随”。参该词原文用于林前14:1;帖前5:15;来12:14;彼前3:11。该词的含义似乎是:基督徒不仅要款待客人,而且要热情款待。

“款待”。原文意为“爱客人”即“招待客人”。好客素来被认为是基督徒的重要美德之一(见提前3:2;多1:8;来13:2;彼前4:9),当时许多信徒到处流浪,遭受迫害,所以这一点更显重要。许多基督徒被赶离家园,不得不栖身于同道家中(见徒8:1;26:1)。信徒彼此款待主要是由于分布广泛的早期基督徒团结在一起的凝聚力。

14 逼迫你们的,要给他们祝福;只要祝福,不可咒诅。

“逼迫”。原文为恶意的“追随”,本章13节译为“一味地”。基督徒要“一味地”款待弟兄,祝福“逼迫”(追逐)他们的恶人。保罗的这个观点在本章17—21节中得到更充分的发挥。基督徒有责任爱他的仇敌,以善胜恶。只有心意经圣灵更新,爱人“没有虚假”的信徒,才能履行这个义务。

15 与喜乐的人要同乐;与哀哭的人要同哭。

“与喜乐的人要同乐”。 在任何环境下所表显的同情,乃是真实爱心的确凿证据。本节所提到的两种同情,前者较难理解。同情伤心的人似乎较为容易和自然一些,但是只有高尚的人才会以 别人的成功和喜乐为乐。与这些美德相反的是嫉妒别人的幸运,对别人的不幸却幸灾乐祸。这种自私的表现是未悔改之心的自然倾向。在林前12:26,27中保罗把教友之间的同情比作肢体之间的体谅。耶稣曾在拉撒路的墓前哀哭同情(约11:35,《历代愿望》533页)。连最不配的罪人得救,祂也要高兴(见路15:5—7,10,23,24,32;犹24)。

16 要彼此同心;不要志气高大,倒要俯就卑微的人(人:或作事);不要自以为聪明。

“要彼此同心”。每一个基督徒都应体谅同道的感情和愿望,与他们同心同德(见罗15:5;林后13:11;腓2:2;4:2)。基督徒之间应始终弥漫着来自共同目标和盼望的和谐气氛。

“不要志气高大”。即“不可自高”(罗11:20)“目中无人”。“不自夸,不张狂”(林前13:4)。只要有人心高气傲,就不可能继续爱的和谐,因为存在个人的野心,骄傲和轻视别人。

“俯就”,该动词还出现在加2:13,和彼后3:17中,指“随波逐流”,“屈从”等。

“卑微的人”。希腊原文既能指卑微的人,也能指卑微的事。表示“卑微”的希腊原文在新约别处均是指人,所以保罗在这里不可能指卑微的责任或任务。不管他指什么,重点在“卑微”。

早期教会的信徒大多是穷人。少数富有的信徒就有可能看不起卑微的弟兄(见雅2:1---9)。信徒若缺乏爱心和同情,就不可能“彼此同心”。所以基督徒要以耶稣的心为心。祂虽是神,却没有“志气高大”,“反倒虚己,取了奴仆的形象”,以便与有罪卑微的人类交往,帮助他们得救(腓2:5---8)。上帝的儿子既然愿意为爱堕落的人类而屈尊,感恩的基督徒岂不更当谦卑地与同胞交往(见《传道良助》330---336)。见雅1:9,10注。

“不要自以为聪明”(参罗11:25注)。这种骄傲的看法是与基督的爱相违的,因为它看不起别人的意见,甚至蔑视上帝的劝勉。所以以赛亚警告说:“祸哉!那些自以为有智慧,自看为通达的人”(赛5:21;参箴3:7)。凡心意更新的基督徒不会自以为有超人的水平和见解,而不接受别人的意见。相反,他会凭着爱心和谦卑之情尊重同道的见解,敞开心怀,虚心受教。他乐意承认自己的局限和不足,而向别人学习。

17 不要以恶报恶;众人以为美的事,要留心去做。

“不要以恶报恶”。这条原则见太5:38---48注。爱心是以德报怨,努力给别人带来福气,而不是毁灭(见罗12:14;林前13:5,6;帖前5:15;彼前3:9)。

“留心去作”意为“事先想到”。

“众人以为美的事”。原文意为“好事”,“高尚的事”,“正确的事”。保罗可能引用了七十士译本的箴3:3。 为了消除敌意,基督徒务要慎重考虑自己的行为,使他的坦诚义举不仅在上帝面前无可指责,在众人眼中也看为美。一个未普及之事业的追随者,为了使别人信服他 所传信息的真实和优越,必须始终注意自己的行为无可指责。他们决不可给怀疑和攻击有可乘之机。凡希望自己的光照在人前,让别人看见他们的好行为就归荣耀于 天父的基督徒,决不可从事会令人起疑心的活动,使自己和整个基督教的名声受损。

在责任和良心的要求面前,保罗从来不怕遭人反对。但他在这里劝戒基督徒要谨慎行事,不可无端引起别人的敌意。这不仅出于爱心,而且出于实用的目的。我们不可能既在劝服人,同时又在别人作对。

18 若是能行,总要尽力与众人和睦。

“尽力”。 本节显然与上节联系在一起。就基督而言,祂要尽力维持和睦。但有时坚持原则会引起别人的反对,所以保罗加了一句“若是能行”。保罗自己就经常处在斗争之 中。他的人生表明不可能始终维持和平。在撒旦掌权的世界中,基督的战士不要指望凡事平安。但是基督徒要注意:任何时候都不可因他的过错而破坏和睦。

19 亲爱的弟兄,不要自己伸冤,宁可让步,听凭主怒(或作:让人发怒);因为经上记着:“主说:‘伸冤在我;我必报应。’”

“亲爱的弟兄”。(见罗1:7;9:25;11:28;16:12;弗1:6等,及林前10:14;林后7:1;12:19;腓4:1等)。

“不要自己伸冤”。原文语序为:不要复仇,亲爱的。

“听凭主怒”。因为“伸冤在我,我必报应”。“听凭”意为让上帝来发怒伸冤。基督徒永远不要设法报复那些亏负他们的人。要把这件事交给上帝。只有全智大爱,完美无暇的上帝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对作恶的人进行公正的处罚。保罗在弗4:27中阐述了这个劝戒的用语和理念。他说,如果我们自己伸冤,就会“给魔鬼留地步”。充满报复念头的人使撒但有机会煽起苦毒和怨恨之情,而我们本应培育圣灵的果子——仁爱,喜乐,和平和忍耐的(加5:22)。

关于本节,还有两种解释:一种是:“让时间和空间冷却你的仇恨”。另一种是:“任凭你的对手发怒”。但这两种解释与原文及上下文均不符合。

“经上记着”。经文引自申32:35。参来10:30。在《申命记》中,这是对上帝子民的警告。在希伯来书中,这是针对背道的。但在这里保罗引用这句话安慰遭受不公正迫害的上帝子民。到了一定的时候,上帝就会为他们伸冤,“上帝的选民昼夜呼吁祂”,祂“岂不终久给他们伸冤吗?”(路18:7;参申32:40——43:帖后1:6——10,启6:9—11)。

“伸冤”。原文指“报仇”,“惩处”(参徒7:24;林后7:12;彼前2:14)。这里指上帝伸张正义,不含个人复仇的概念,完全公正地对待各方。在上帝伸冤的日子,恶人要承受他们自愿悖逆的必然后果。他们悖逆的生活置自己于不同上帝和谐的位置,上帝的显现对于他们犹如烈火(帖后1:6—10;启6:15—17)。“尽管上度帝是爱,祂的荣光仍必消灭他们”(《历代愿望》746页)。

20 所以,“你的仇敌若饿了,就给他吃,若渴了,就给他喝;因为你这样行就是把炭火堆在他的头上。”

“你的仇敌若饿了”。经文引自箴25:21,22。

“炭火”。见箴25:22注。仁慈是基督徒对付敌人最好的手段。新旧约圣经所说把炭火推在敌人头上指的是爱的举动,而不是怨恨。箴言25:22最后的话,保罗没有引用:“耶和华也必赏赐你”。即报赏你对敌人的善行。以下的话总结了本节的含义:“你不可为恶所胜,反要以善胜恶。”

21 你不可为恶所胜,反要以善胜恶。

“你不可为恶所胜”。实施复仇是软弱而不是刚强的表现。凡是发脾气,放弃基督徒仁爱自制原则的人必遭失败。但是凡抑制报复的念头,把所受的委屈变成表显仁慈之机会的人,必能战胜自我和邪恶的势力。这种行为不仅更加高尚而且更有效果,能使敌意消除,还能赢得人心(参箴15:1)。上帝并没有对罪人实施他们早就该受的惩处,而是用仁爱和怜恤征服他们。是上帝的恩慈,宽容和忍耐引人悔改(罗2:4)。正在变成上帝形象的基督徒(罗12:2)。讲通过对仇敌的态度,表显出他的品格一天比一天更象上帝的品格(约壹4:8)。上帝就是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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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马书》注释正文 第十三章


来源:福音中国 作者:吴涤申译

提要:1.当顺服在上有权柄的,并履行其他的义务。8.爱人的就完全了律法。11.贪食醉酒和暗昧的行为在福音的时代是不合时宜的。

1 在上有权柄的,人人当顺服他,因为没有权柄不是出于上帝的。凡掌权的都是上帝所命的。

“在世上有权柄的”。见彼前2:13;参路12:11;多3:1。本章的“权柄”指“统治权”,与罗1:16,20;林前1:18的“能力”不同。

“人人”。见罗2:9注;参诗16:10注。

“顺服”,即服从。

“没有权柄不是出于上帝的”。人间所有的权柄都是受上帝所认可和控制的。旧约圣经常讲到上帝废王立王(见但4:17注;参但2:21;4:25,34,35)。

“凡掌权的”,即现有的政权。

“都是上帝所命的”。保罗并没有说上帝认可地上政权的所有举措,也没有说基督徒必须完全顺从。政府的要求有时与上帝的律法相悖,这时基督徒应当顺从上帝而不顺从人(徒4;19;5:29)。保罗所说的是,地上的政权是上帝为人类的福利而设立的。他们掌权或失权都出于上帝。所以基督徒要服从掌权的当局,不要擅自抵制或推翻“凡掌权的”。

这样的教训在保罗的时代特别需要,因为当时犹太人情绪骚动,在罗马帝国各地发动叛乱。如果基督徒显出同样的叛逆精神,就会引起人们对于犹太人那样的反感,从而失去罗马政府的保护。保罗从自己的经验中证实,政府的保护对于早期的基督徒来说,乃是一种福气(见徒22:24-30)。悖逆的精神也会给基督教会和她平安仁爱的信息带来指责。所以保罗在别处还劝信徒为掌权的祷告(提前2:1-2),并服从他们(多3:1)。彼得也要信徒“为主的缘故,要顺服人的一切制度”(彼前2:13-17)。

2 所以,抗拒掌权的就是抗拒上帝的命;抗拒的必自取刑罚。

“抗拒掌权的就是抗拒上帝的命”即“起来反对上帝所安排的”。

“刑罚”即“判决”(见罗2:2;5:16;11:33)。保罗这里指当局作为上帝的用人所下的判决(罗13:4)。既然不服从“凡掌权的”就是抗拒上帝的命,当局所实施的处罚自然也代表上帝对反叛百姓的判决和怒气了。

3 作官的原不是叫行善的惧怕,乃是叫作恶的惧怕。你愿意不惧怕掌权的吗?你只要行善,就可得他的称赞;

“不是叫行善的惧怕”。一 般说来,只要不作恶,就不要惧怕统治者。但实际情况并非都是这样。许多掌权者会迫害行善的人。如保罗写这封书信时的罗马皇帝尼禄,后来就致使保罗殉道。但 一般说来,行善的人不必惧怕当局。这样的政府不会让行善的惧怕。相反,他们的存在是有好处的,服从他们的要求通常对基督徒有利(见提前2:1-2)

“你们愿意不惧怕掌权的吗?”凡不愿意惧怕地上政府的基督徒务要行善。这样,他们的善举就会受到表扬(参彼前2:14,15)

4 因为他是上帝的用人,是与你有益的。你若作恶,却当惧怕;因为他不是空空的佩剑,他是上帝的用人,是伸冤的,刑罚那作恶的。

“因为”。下面解释上述观点的理由。既然当局是上帝为良好的目的而命定的用人,只要基督徒安分守己,就不必惧怕其权威。保罗再次表述一个普遍的真理,而不是用例外的情况来证实自己的言论。

“他”。指掌权的当局(3节)

“用人”。该词原文也用来指执事(提前3:8,12)

“与你有益的”。地上政权作为上帝的用人和代表,就是为此而存在的。

“佩剑”。喻指统治者实施处罚的权威。

“刑罚”。该词还出现在帖前4:6。在希腊古卷中,该词常用来表示“司法代表”。

“那作恶的”。国家作为“上帝的用人”,是要惩处作恶的人(参本章2节,及罗12:19)。

5 所以你们必须顺服,不但是因为刑罚,也是因为良心。

“所以”。指前面四节,保罗已解释了顺从的理由。

“刑罚”。上帝既然设立地上的当局,基督徒就当服从。不是因为刑罚,而是因为理应如此,除非国家的法律与上帝的律法相悖。

6 你们纳粮,也为这个缘故;因他们是上帝的差役,常常特管这事。

“你们纳粮”。保罗所表述的是客观事实,而不是一条命令。显然早期基督徒把纳税看作原则的问题,也许是听从了基督的教训(路20:20-23),如罗13:7所反映的。基督徒通过纳税支持地上的当局,表明他们服从上帝所命定罚恶赏善的政权(彼前2:14)。

“差役”即“仆人”,“公仆”。与第四节的“用人”不是同一个词。两个词都可指世俗的事务,而“差役”也可指宗教事务(见罗15:16;来8:2)。保罗用这个词给地上政权带来一点作为上帝公仆的神圣色彩,是为了强调服从当局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常常特管”。在罗12:12中译为“恒切”。“这事”指为上帝执行罗13:3,4的任务。

7 凡人所当得的,就给他。当得粮的,给他纳粮;当得税的,给他上税;当惧怕的,惧怕他;当恭敬的,恭敬他。

一些解经家认为本节总结保罗有关基督徒要顺从当局的论述。“凡”指所有掌权的。也有的解经家认为本节指出了适用于上下文的广泛原则。所以“凡”指所有的人。保罗所说的是“凡人所当得的,就给他。”

“纳粮”。原文意为“税”。古卷里还有“租金”的意思。参路20:22。

“上税”。见太17:15注。

“惧怕”。指对当局应有的尊敬,而不是恐惧。参彼前2:18;3:2。

“恭敬”。参彼前2:17。在保罗的时代,罗马政府的工作人员受权收税,受到犹太人普遍的蔑视和仇恨。所以保罗劝勉罗马的信徒不仅要纳税,而且要尊敬长官。这与狂热的犹太人日益滋生的叛逆情绪迥然不同。这种叛逆最终将导致犹太民族的毁灭。(见约瑟夫《战争史》卷二13章4-7页[258-270])

8 凡事都不可亏欠人,惟有彼此相爱要常以为亏欠;因为爱人的,就完全了律法。

“凡事都不可亏欠人”。基督徒要偿付一切的债务,但有一个债他永远还不清,就是他欠同胞的爱。

“唯有彼此相爱”。彼此相爱是无穷尽的义务。这个债他需要不断偿付,而且只要他还有造福同胞的机会,这个债他永远也还不清。

“爱人”。即“爱别人”,或“爱邻舍”。

“成全了”。爱同胞的人已经实行了律法的宗旨。上帝的全部诫命都是以爱的原则为基础的(太22:34-40;参罗13:9)。所以单从外表上遵守字句是无法完全顺从律法的。真正的顺从是出于内心的(参罗2:28-29)。成全律法靠的是内心的爱,而不是外表的实行(罗13:10)。尽管有摩西明白的教训(见利19:18,34;申6:5;10:12),犹太人仍不愿意相信和实行这基本的真理。他们把对上帝律法的爱变成严厉无情的法律条款。他们连薄荷,茴香和芹菜都献上十分之一,却忽略了律法上更重要的事,就是公义,怜悯,信实和对上帝的爱(太23:23;路11:42)。所以耶稣设法再次说明祂父之诫命的真正宗旨。祂教导说:爱是一切诫命的总纲(太22:37-40;可12:29-34;路10:27,28)。爱同胞,是听命门徒的重要标志。(约13:34-35)。

“律法”(见罗2:12注)。尽管保罗提到了十诫的条款,表明他想着十诫,他也是泛指律法的原则。既然违背律法就是罪(见约壹3:4注),爱“就完全了律法”(罗13:10)。

9 象那不可奸淫,不可杀人,不可偷盗,不可贪婪,或有别的诫命,都包在爱人如己这一句话之内了。

“象那”。保罗现在引用诫命的条款。爱邻舍的人不会偷窃,杀害他,贪图他的财物,作假见证害他或同他的妻子犯奸淫。

“不可作假见证”。一般文本没有这句话。钦定本加上这一句是为了使第二块石版的诫命更完整一些。但显然保罗并不想说完它,因为他说:“或有别的诫命”。这里诫命的排列与出20:13-15不一样,把第七条放在第六条前面。可10:19;路18:20;雅2:11也是这样排列的。太19:18则按原来顺序。保罗所依据的可能是七十士译本的一个文稿。他的顺序与申5:17的梵帝冈手抄本一致。这份手稿的出20:13-15把第七条诫命放在后五条之首,然后是第八条,再是第六条。

“包在”即“归纳”。

“爱人如己”。引自利19:18,见该节注释。

10 爱是不加害与人的,所以爱就完全了律法。

“爱就完全了律法”(见林前13:4-6注,参罗13:8注)

11 再者,你们晓得现今就是该趁早睡醒的时候;因为我们得救,现今比初信的时候更近了。

“再者”:联系到上面有关爱的劝勉。爱是罗12,13章所述基督徒责任的总结。作为履行这些责任的重要原因,保罗现在提到了基督徒生活最重要的动力之一——基督快来的信仰(参林前7:29;来10:25:37;彼前4:7)。

“时候”。这不是泛指的时间,而是特定的时间,或重要的时期(见太1:15注;参林前7:29;启1:3)。罗马的信徒务要意识到他们所处的重要时刻。所以保罗规劝他们要摆脱冷淡,懒惰,不再自我放纵,“披戴主耶稣基督”。

“现在就是”。即时候已经到了(参太24:44;25:13)。

“睡醒”。为上帝的大日所作的准备需要警醒。见十个童女的比喻,她们都“打盹,睡着了”。(太25:5;参帖前5:6)。

“得救……近了”。保罗这里的“得救”显然指基督带着荣耀的能力再来。那时,他所描述的以下事件都会发生:“上帝的众子显现”(罗8:19),“我们的身体得赎”(罗8:23),大自然“脱离败坏的辖制,得享上帝儿女自由的荣耀”(罗8:21)。

“初信的时候”。(参徒19:2;林前3:5;15:2),指刚接受基督教信仰的时候。基督在祂反复的警告中,一再劝诫我们要不断保持盼望主再来的心态(见太24章)。这种盼望从一开始就伴随着警告:“那日子,那时辰,没有人知道”(太24:36)。保罗不是不知道这一点(见帖前5:1,2;帖后2:1,2)。但是他对那个伟大日子的期望仍然十分强烈(见帖前4:15,17;林前15:51,52)。其他新约作者也抱有这样的态度(见彼前4:7;彼后3;约壹2:18;启22:12,20;参《布道论》695页;《使徒行述》265页)。

时间比所期待的要久,并不证明上帝的话失了效。基督再来以前,有工作要完成,有条件要满足(见《布道论》694-697)。同时,就信徒个人而言,经常意识到时间的短暂和基督快要复临,是完成必要的工作,满足所需的条件不可缺少的动力。主的日子对于那些沉睡在冷心纵欲的人来说,如夜间的盗贼,“他们绝不能逃脱”(帖前5:3)。

12 黑夜已深,白昼将近;我们就当脱去暗昧的行为,带上光明的兵器。

“黑夜”。保罗把读者目前的属灵状况比作睡觉。现在他接着用黑夜与白昼之别,来比拟今生与来生之别(参来10:25)。

“脱去”。该词原文在新约中多次用来描述放弃坏习惯(见弗4:22,25;西3:8;来12:1;雅1:21;彼前2:1)。

“暗昧的行为”。在这里比作要脱下的衣服。基督徒要换上真理和公义的盔甲,为基督显现的光明日子作准备。

“光明的兵器”,与“暗昧的行为”相对照。基督徒蒙召“出黑暗,入奇妙光明”(彼前2:9),成为“光明之子”(帖前5:5),用光明的兵器不断从事属灵的战争。

“兵器”一词还出现在约18:3;林后10:4;罗6:13,参弗6:11-18保罗所述基督徒的军装。

13 行事为人要端正,好象行在白昼。不可荒宴醉酒,不可好色邪荡,不可争竞嫉妒;

“行事为人要端正”。直译为“以良好的方式”,故有“优雅”,“适当”,“体面”之意。参林前12:23“身上肢体,我们看为不体面的,越发给它加上体面”。参罗12:17。“众人以为美的事”,意为“体面的好事”,该词还用于林前14:40;帖前4:12译为“规规矩矩地”,“端正”。

“好象行在白昼”。恶人总想把残暴淫乱的行为藏在黑夜之下(帖前5:7;弗5:11,12)。但基督徒做人要象世人都能看到似的。他是白昼之子,不是黑夜之子(帖前5:5),所以行事为人就当象光明的子女(弗5:8)。

“荒宴”。参加5:21;彼前4:3。指“狂宴”,“痛饮”。

“好色”。指“放荡”,“道德败坏”。

“邪荡”,即“淫荡”。(参林后12:21;加5:19)。这里所列举的罪在保罗时代的外邦人中十分流行(罗1:24-31),当然也绝不限于他们(见罗2:3,21-24)。

“争竞”,即“争吵”。

“嫉妒”,即“妒忌”。

14 总要披戴主耶稣基督,不要为肉体安排,去放纵私欲。

“披戴”。11节劝基督徒要带上“光明的兵器”。现在保罗又提出基督自己就是基督徒的军装。但这种披戴的生活必须每天更新,在圣洁里成长(弗4:24;亚3:12-14)。每前进一步,都可以看作重新披戴基督。凡保持这种变化经验的基督徒将越来越完美地效法基督的生命与品格,向世人反射祂(见林后3:2,3;《天路》69页;参加4:19)。

“肉体”,即堕落的本性(见罗8:13)。肉身的需要是要得到供应的,但是基督徒不要考虑肉体不圣洁欲念的兴奋和满足。奢侈放纵的人生会刺激肉体的欲念,这是基督徒应当克制的(罗6:12,13;8:13)。所以保罗警告信徒不要想这些事情。

罗马书13章的补充注释

一些新约的作者似乎都说到基督很快就要再来了。以下经文经常被引用作为典型的说明:罗13:11-12;林前7:29;腓4:5;帖前4:15,17;来10:25;雅5:8-9;彼前4:7;约壹2:18。

有人匆匆得出结论说:圣经作者肯定是弄错了,至少他们对基督再来的时间一无所知。但这样的话缺乏证据。

圣经在反复讨论有关世界末日和基督再来的问题时披露了一些事实。根据这些事实,我们认为可以得出一个与圣经所启示,有关基督复临的信仰完全一致的结论。这些事实是:

1.圣经作者始终满有把握地讲述基督复临。新旧约的作者都是这样。任何正面理解圣经本义的人,都会得出结论:“主的日子必要来到”(彼后3:10)。

2.论 述基督复临的圣经作者似乎十分感佩这个与全人类和一切受造之物有关之大事的威仪,荣耀和辉煌。他们往往把它说成是将来唯一的大事。在先知的眼里和心中,上 帝大日的辉煌似乎夺去了其他一切事情的光彩。以至给读者留下的印象是:基督复临以前所发生的一切事情都是次要的,是一切受造之物期盼等待之伟大事件的前 奏。他会感觉到那大日就要来到了。

最早对基督复临作出生动描述的显然是“亚当的七世孙以诺”。他曾对当时的恶人宣告:“看哪,主带着他的千万圣者降临,要在众人身上行审判”(犹14,15)。以诺并没有说到这是几千年以后的事。他可能根本就不知道。他只知道主要来行审判,其他的都不重要了。

3.圣经作者强调主的日子会出人意料地突然来到。基督的话充分说明这一点。祂说:“所以你们要预备,因为你们想不到的时候,人子就来了”(太24:42)。“你们要谨慎,恐怕因贪食,醉酒,并今生的思虑累住你们的心,那日子就如同网罗忽然临到你们,因为那日子要这样临到全地上一切居住的人。你们要时时警醒,常常祈求,使你们能逃避这一切要来的事,得以站立在人子面前”(路21:34-36)。

保罗回应主的话说:“主的日子来到,好象夜间的贼一样”(帖前5:2)。彼得也写过类似的话:“主的日子要象贼来到一样”(彼后3:10)。

正是基督复临的突然和出人意料性,加上这件大事的确定性,使得这件事的传扬显得急迫,至少给人以这样的印象。

鉴 于主认为不宜告诉我们祂来的“那日子,那时辰”,而要求他的门徒时时警醒,以免那日子象贼一样来到,新约的作者只能以急迫的语气来描述基督复临。这不影响 他们所受的灵感。他们藉着上帝的启示和基督的直接指示,知道祂一定会再来。在祂来之前必有一段混乱的日子。他来是突然而出人意料的,他们和他们所带领的人 需要要时时警醒。但是他们并不知道“那日子,那时辰”。正是因为启示的这种局限性,他们不断规劝和警告信徒有关主的日子。

显然,按照上帝的计划,是不让众先知确实地知道基督复临的时间的。我们的主升天以前在回答门徒有关祂下一步行动的时间时,说:“父凭著自己的权柄,所定的时候日期,不是你们可以知道的”(徒1:7)。

4.圣 经作者的写作不只是针对当时的时代。书信的对象也不只是收信的人。否则,圣经只与上帝的代言人写作的时代有关了。实则不然。他们灵感的笔,常常是无意识地 为主复临以前所有的世代写作。他们所写的有些事情,如割礼,确实只与新约作者写作的年代有关,而其他部分,越是接近世界历史的末叶,关系就越是重大。圣经 作者规劝,警告,和指教的对象是基督复临以前所有的人。这进一步说明为什么新约圣经把基督复临说得那么急迫。从历史上看,这些信息的确是传给当时代的人 的,大部分圣经的属灵教训是针对很久以前特定的时代和群体的。

虽然某一训言是针对某些信徒的,但更多地却适用于他们的属灵后代。当基督向祂的门徒描述有关祂来以前的主要事件作为征兆时,祂是跨越了大约二千年的历史。祂先描述耶路撒冷的毁灭,“你们看见先知但以理所说的,‘那行毁坏可憎的’站在圣地”(太24:15)。这里的“你们”指祂跟前的门徒。但祂继续谈论但以理所预言延续到十八世纪的“大灾难”,然后主说:“若有人对你们说”(23节)。基督再次警告门徒所要面临的欺骗。通观全篇,基督的话更是针对生活在十八世纪和以后的信徒说的。

圣经的话,不单是针对当时代的人,而且更主要的可能是针对后世的人。这就使我们不至就某些将来事件的时间,匆匆作出结论。

基督升天以后,包括使徒在内的众弟兄,可能都以为主会在他们的时代再来,“这话传在弟兄中间,说那门徒(约翰)不死”(约21:23),而要活着见主再来(参徒1:6,7)。

但新约中也有证据表明,上帝确已就基督再来以前的时兆,给予祂的代言人一定的亮光。保罗在帖前4:15中 讲到“我们这活着还存留到主降临的人”。但保罗是否真的要帖撒罗尼迦信徒以为主会在他们这一代复临?有些人确实是这样认为的,因为保罗在第二封书信中谈到 了这一话题,“弟兄们,论到我们主耶稣基督降临,和我们到祂那里聚集,我劝你们,无论有灵,有言语,有冒我名的书信,说主的日子现在到了,不要轻易动心, 也不要惊慌”(帖前2:1-2)。他接着描述了基督复临以前要发生的事(3-12节)。其中,最大事情就是“离道反教”(3节)。他在别处讲到,离道反教的事主要发生在他去世以后(徒20:28-30;提后4:6-8)保罗在归纳了基督复临以前的大事以后,规劝他们为今后的日子要站得稳(帖后2:15-17)。

保罗在死牢中写信给他属灵的儿子提摩太说:“你在许多见证人面前听见我所教训的,也要交托那忠心能教导别人的人”(提后2:2)。保罗显然告诉提摩太,离基督再来还有一段时间。

所以,保罗在帖前4:15中所说的“我们”不包括他自己,而是生活在末日的基督门徒。用“我们”只是表明他是那跨越多世纪的忠心门徒团体的一份子。

彼得写道:“万物的结局近了,所以你们要谨慎自守,警醒祷告”(彼前4:7)。 这话单是针对他写信的对象吗?回答是否定的。因为我们从《彼得后书》中读到(两封书信相隔多久我们不知道):“叫你们纪念圣先知预先所说的话,和主救主的 命令,就是使徒所传给你们的。第一要紧的,该知道末世必有好讥诮的人,随从自己的私欲出来讥诮说:主要降临的应许在哪里呢?”这充分证明,彼得预言日后的 形势会产生一些好讥诮的人。

特别注意彼得在讨论基督复临的时候,呼吁信徒要“纪念圣先知预先所说的话”。他在彼后1:19中 说:“我们并有先知更确的预言,如同灯照在暗处。你们在这预言上留意,直等到天发亮,晨星在你们心里出现的时候,才是好的。”他的话表明:基督复临是在未 来。信徒应当随从预言的亮光,“直等到天发亮”。保罗也对帖撒罗尼迦信徒说了类似的话:“弟兄们,论到时候,日期,不用写信给你们。因为你们自己明明晓 得,主的日子来到,好像夜间的贼一样。人正说平安稳妥的时候,灾祸忽然临到他们,如同产难临到怀胎的妇人一样,他们绝不能逃脱。弟兄们,你们却不在黑暗 里,叫那日子临到你们像贼一样”(帖前5:1-4)。

使徒对于先知著作的提述回应了基督所说“先知但以理”论及将来事件的话:“读这经的人须要会意”(太24:15)。

5.圣经既劝勉信徒用预言的亮光指导他们的脚步,我们就有理由认为圣经中含有某些与主再来有关的特殊预言。这些预言与伟大的历史时期有关。使我们知道什么时候基督复临“近了,正在门口了”(太24:33)。我们特别推荐《但以理书》和《启示录》。上帝凭着祂的智慧在基督教的早期不让人充分明白其中的内容。但以理书的某些预言要“隐藏封闭,直到末时”(但12:9)。这些预言主要是为末时的。

今天,有充足的亮光从《但以理书》及其姐妹篇《启示录》中照耀出来。其中有关时间的预言令我们以一种前所未有的方式理解预言的“时候,日期“(帖前5:1)。这两卷书使我们以预言的确据宣告万物的结局近了。今日的复临运动正是依据这些蒙大光照耀的预言篇章,理直气壮地宣扬有关上帝的大日临近的确实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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